双酚A奶瓶即将走到“尽头” 9月禁止销售
来源:全国药品网时间:2011-05-31分类:医药政策法规 手机访问 扫一扫,发送至微信
六部委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表示,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由生产企业或进口商负责召回。双酚A,又称BPA,是聚碳酸酯、环氧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的原料,这些高分子材料被广泛用于生产化工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如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
六部委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表示,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由生产企业或进口商负责召回。双酚A,又称BPA,是聚碳酸酯、环氧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的原料,这些高分子材料被广泛用于生产化工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如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
昨天(30日),卫生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公告,从今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由生产企业或进口商负责召回。含双酚A奶瓶即将走到尽头。
卫生部表示,双酚A可通过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迁移至食品中,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规定了其迁移量。科学研究表明,食品相关产品中迁移的双酚A极其微量,尚未发现双酚A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但是鉴于婴幼儿属于敏感人群,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护婴幼儿健康,决定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
昨日对比发现,之前发出的征求意见稿表示:“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如奶瓶)生产和进口”,而此次发出的最终公告,则限定为禁售含双酚A的“奶瓶”。此前欧盟的公告中,也特定指的是禁售含有双酚A的奶瓶。
双酚A禁用为何集中在奶瓶?奶瓶常加热 双酚A易转移
卫生部有关人士解释说,奶瓶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在使用前、后消毒加热,而在加热的时候,双酚A更容易转移到食品中,原文表述的婴幼儿食品容器的范围宽泛,也不好界定,所以这次特定要召回奶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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