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审查:143家药品经营企业被查
来源:网络时间:2016-10-18分类:医药行业新闻 手机访问 扫一扫,发送至微信
近日,烟台食药监发布公告称,对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5家零售连锁总部,公告收回其GSP证书;对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10家零售药店,撤销其GSP证书……
3156医药网讯 近日,又有一医药批发企业、零售企业被检查,分布在山东、甘肃、湖南、广西、江苏、辽宁、内蒙古等省份,共143家药品经营企业被查,其中,55家GSP被收回,49家GSP证书被撤销。具体详情如下:
山东:烟台加大飞检力度15家企业GSP证书被撤销或收回
近日,烟台食药监发布公告称,对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5家零售连锁总部,公告收回其GSP证书;对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10家零售药店,撤销其GSP证书。15家企业自撤证和收证之日起,必须停止一切药品经营行为,同时纳入“黑名单”管理,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
广西:收回3家药企、撤销1家药企GSP证书
14日,广西食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柳州市龙腾医药有限公司、广西药材有限公司和广西同济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决定收回上述3家药品批发企业的GSP证书。广西灵山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决定撤销该公司的GSP证书,现予以公布。
湖南:飞检59家药店,34家被责令整改,25家GSP被收回
为确保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株洲市食药监局公布了整治结果。
处理结果:
①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2家、零售连锁总部7家,责令整改19家,立案查处3家,提请省局收回GSP认证证书1家;
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855家,责令整改312家,立案查处30家;
③飞行检查59家药店,34家药店因违反GSP被责令整改,25家药店因严重违反GSP被收回GSP认证证书,立案查处15家,3家药店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甘肃:8药品经营企业GSP被收回,2家被撤销
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续发布公告称,收回8家、撤销2家药品企业的药品GSP认证证书。
辽宁:沈阳32家药店GSP被撤销
11日,沈阳市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沈阳广益大药房等32家药品零售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要求,依法撤销其GSP证书,名单如下:
江苏:淮安收回6家、发回3家企业GSP证书
淮安市淮阴区天年药房、淮安市淮阴区康之源药房、淮安市淮阴区忠信药房等3家零售药店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2016年8月25日被收回GSP证书,并被责令整改。经当地监管部门现场检查,上述企业已进行整改,依法被发回其GSP证书。
同日,淮安食药监局发布公告称,因金湖县百全药房等6家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总局令第28号),依法收回6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证书。
内蒙古:飞检14家药品经营企业,8家GSP被收,4家GSP被撤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开展了对12个盟市的14家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飞行检查,飞行检查面达到3.9%。其中,药品批发企业7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7家。此次被飞行检查的企业主要是自查发现问题不多,但交叉检查被发现存在问题较严重、存在隐形问题或者被举报的企业。
处理结果:
①7家批发企业的GSP证书被收回,并将其中4家移交稽查部门立案处理;
②7家零售连锁企业中,4家被撤销GSP证书,1家被收回GSP证书,2家移交盟市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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