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飞检来啦!
来源:互联网时间:2018-05-17分类:医药行业新闻 手机访问 扫一扫,发送至微信
根据《2018年度省本级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统一标准、严格执法”的原则,辽宁省计划分阶段对40家药品批发企业、100家药店诊所
5月16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飞检公告,将对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开展飞行检查,持续整治药品化妆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
根据《2018年度省本级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统一标准、严格执法”的原则,辽宁省计划分阶段对40家药品批发企业、100家药店诊所及20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实施飞行检查。
工作内容如下:
一是严格检查程序。飞行检查严格履行事先审批、事中公示、事后备案程序,并实行跟踪回访,确保检查合规。
二是明确检查对象。日常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混乱、案件多发的企业列为重点检查目标,并对部分此前飞行检查过的企业首次采取“回头看”,杜绝企业的侥幸心理。
三是突出检查重点。检查侧重于整治2016年94号公告“国十条”、2017年90号文“十三条”以及美容美发机构、商超违法经营进口化妆品行为。
四是实施交叉检查。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从各地抽调骨干检查人员,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严格执行“两不两直”,集中开展专项检查。
五是开展延伸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紧抓不放,一查到底,不受检查时间限制,开展上下游延伸检查,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六是坚持严查重处。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行政处理措施与行政处罚并行,确保查处到位。对主观故意从事严重违法经营活动的,依法按照上限予以从重处罚。
七是公开检查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及时公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依法核查处置问题线索,消除风险隐患。
八是强化考核评价。对问题企业查办情况,列入对各市考核评价指标。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客服。
相关新闻
-
3·15后 药店检查来袭
3.15过后,药店开始面临最严检查,涉及10个重点,包括四类药销售、网络售药、过期药销售、非法进货等。【查看详情】
2022-03-16分享
-
中药配方颗粒开始挂网!按销售价70%纳入医保支付
3月14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将加强采购管理,该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查看详情】
2022-03-16分享
-
全国首次!中药饮片集采来了 千亿市场或洗牌
2022-03-09分享
-
集采后 430个大品种受热捧
随着带量采购不断加码乃至“双通道”政策的实施,处方药发展空间被大幅压缩,反观OTC药品,受到各项政策的影响较小,不少畅销OTC品牌更是成为了稀缺资源,受到热捧。【查看详情】
2022-03-09分享
-
202个大品种已满足国采条件(附名单)
近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最新消息,第六批国采(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将于2022年5月底实施。【查看详情】
2022-01-10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