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3156医药网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新闻

2018年7月1日起 进口医疗器械注册需填写中文企业名称

来源:互联网时间:2017-11-03分类:医药行业新闻 手机访问 扫一扫,发送至微信

导读

今天,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和备案人名称使用中文的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企业申请注册、延续注册、许可事项变更或办理备案时,应当在申请表、备案表中相应栏目内填写中文企业名称。

今天,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和备案人名称使用中文的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企业申请注册、延续注册、许可事项变更或办理备案时,应当在申请表、备案表中相应栏目内填写中文企业名称。

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规定,在我国申请医疗器械上市的,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和备案人的名称应当使用中文。为进一步落实有关要求,更好地满足公众需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和备案人名称使用中文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以下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和备案人统称为企业):

一、中文使用原则

(一)中文企业名称由企业自行翻译,应当使用简体中文文字,并符合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规范。

(二)中文企业名称应当与原文名称相对应,不得添加或删减内容。同一企业应当使用同一中文企业名称。

(三)中文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内容和文字。

原文名称未发生变化的,中文名称原则上不得变更,依法确需变更中文名称的,办理注册登记事项变更或者变更备案信息。

二、办理程序和资料要求

已经注册或者备案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可以通过办理注册登记事项变更或者变更备案信息,增加中文企业名称。

办理时企业应当提交关于中文企业名称内容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中文企业名称符合本公告要求以及企业承担相应责任的表述;声明里的中文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表、备案表填写的中文一致,声明的签章要求与其他申报资料一致。

对于同一企业名称的情形,如企业关于中文企业名称内容的声明也相同,可只提供1次声明的原件。其他申报项目中可提供声明复印件,由代理人注明原件出处并承诺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声明复印件应当由代理人签章,不需企业签章。

三、办理时间安排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注册或者备案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可以通过办理注册登记事项变更或者变更备案信息,增加中文企业名称。

(二)自2018年7月1日起,企业申请注册、延续注册、许可事项变更或办理备案时,应当在申请表、备案表中相应栏目内填写中文企业名称。

(三)已备案的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未登记中文企业名称的,企业应当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变更备案信息,增加中文企业名称。

自2019年1月1日起,所有2019年1月1日后生产的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企业名称应当包括中文,并应当与备案信息或者变更后备案信息上对应的中文一致。

(四)已注册的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对于同一企业名称的情形,企业应当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至少办理1个含有中文企业名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注册变更文件;其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可不单独办理增加中文企业名称的登记事项变更,待申请延续注册或者其他注册变更时一并办理。企业可以按照已办理文件中登载的中文企业名称印制其他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

自2019年1月1日起,所有2019年1月1日后生产的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企业名称应当包括中文,中文应当与该产品(或者同一企业名称的其他产品)注册证(或者注册变更文件)中对应的中文一致。

四、其他事项

因中文企业名称发生纠纷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来源:新浪医药新闻)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客服。

0

相关新闻

3·15后 药店检查来袭

3.15过后,药店开始面临最严检查,涉及10个重点,包括四类药销售、网络售药、过期药销售、非法进货等。【查看详情】

2022-03-16

中药配方颗粒开始挂网!按销售价70%纳入医保支付

3月14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将加强采购管理,该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查看详情】

2022-03-16

全国首次!中药饮片集采来了 千亿市场或洗牌

【查看详情】

2022-03-09

集采后 430个大品种受热捧

随着带量采购不断加码乃至“双通道”政策的实施,处方药发展空间被大幅压缩,反观OTC药品,受到各项政策的影响较小,不少畅销OTC品牌更是成为了稀缺资源,受到热捧。【查看详情】

2022-03-09

202个大品种已满足国采条件(附名单)

近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最新消息,第六批国采(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将于2022年5月底实施。【查看详情】

2022-01-10
查看更多
热门招商企业 热门药品招商 热门医疗器械招商 热门保健品招商 热门药妆 更多>>

在线咨询

客服:

全天服务热线:18501193156

客服邮箱:yyzs3156@163.com

联系3156

联系电话:18501193156

客服QQ:2821512219749900393

3156药品代理群:13459128

3156保健品代理群:123705685

3156医疗器械代理群:179054425

3156代理商微信群:18501193156

3156提示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左侧电话;药品代理期间出现纠纷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电话,网站将协助解决,投资有风险,合作需谨慎,谢谢合作!

关注3156

  • 小程序
  • 服务号
  • 订阅号
  • 3156APP

3156-你不可错过的选择

3156医药网是一家专业的医药招商网站,网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中国医药企业提供有效的医药招商服务,努力为医药代理商找到优秀的招商药企。

关于我们 服务 医药QQ群 诚聘英才 隐私声明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渝ICP备2024025420 号-1 beian.miit.gov.cn

Copyright©2004-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时代晟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