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明确5项原则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来源:网络时间:2016-07-25分类:医药行业新闻 手机访问 扫一扫,发送至微信
自治区重点监控类和限制使用类辅助用药实施分级管理,不得越权开具使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重点监控类辅助用药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3156医药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自治区卫计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临床用药5项原则。
通知明确,自治区重点监控类和限制使用类辅助用药实施分级管理,不得越权开具使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重点监控类辅助用药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类辅助用药处方权。开具处方时,医生要充分考虑药品成本与疗效,应遵循能不用的不用、能少用的不多用、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静脉输注、能用低档药品的不用高档药品的临床用药5原则,并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疗程、剂量和适应症开具使用,确保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经济。此外,对于限制使用类辅助用药,医生不得纳入临床路径管理。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完善并落实本机构药事管理制度。明确辅助用药分类使用原则,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逐步降低辅助用药使用比例。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和考核,把处方合格率作为检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效果的重要依据,建立处方点评与用药培训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药事服务和药事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参与临床科室查房、会诊、病历讨论和用药点评,为医师临床用药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干预和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
据自治区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区各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常态化监管机制尚不完善,临床用药不规范、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对一些价格高、用量大、辅助性治疗药品的使用管理存在疏漏,不同程度存在不合理用药行为。制定该通知,也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2015年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下发的《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精神。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客服。
相关新闻
-
3·15后 药店检查来袭
3.15过后,药店开始面临最严检查,涉及10个重点,包括四类药销售、网络售药、过期药销售、非法进货等。【查看详情】
2022-03-16分享
-
中药配方颗粒开始挂网!按销售价70%纳入医保支付
3月14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将加强采购管理,该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查看详情】
2022-03-16分享
-
全国首次!中药饮片集采来了 千亿市场或洗牌
2022-03-09分享
-
集采后 430个大品种受热捧
随着带量采购不断加码乃至“双通道”政策的实施,处方药发展空间被大幅压缩,反观OTC药品,受到各项政策的影响较小,不少畅销OTC品牌更是成为了稀缺资源,受到热捧。【查看详情】
2022-03-09分享
-
202个大品种已满足国采条件(附名单)
近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最新消息,第六批国采(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将于2022年5月底实施。【查看详情】
2022-01-10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