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医院流行“驻院律师” 医患纠纷防患未然_医药资讯
来源:3156时间:2008-05-28分类:医药营销战略 手机访问 扫一扫,发送至微信
刘占山是一名职业律师,自从受聘于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他的办公地点就从律师楼搬到了医院。他不仅要对院长办公会上的重大决策依法把关,同时还参与拟订医院对外签订的一切合同、协议,凡涉及医疗新技术使用及重大疑难病症的手术,他要全过程见证医患之间的风险提示及文书签订,并从法律角度用第三方语言告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妇科主任安牧尔评价律师的这一作用无异于一次现场普法。既是对医生履行告知义务的规范与监督,也是对患者合法权益的提示与保护。他说,医疗工作作为高风险职业,难保万无一失,有了这种三方认可的知情同意书,医生就不会因为顾虑摊官司而精神压力过大,这更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 医院请律师,是否会影响患者的信任?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住院病人,持认可态度的有6人。妇科7号病房的魏女士说,不管谁请的律师,他所依据的都是法律,自己基于对法律的相信,对驻院律师的出现表示欢迎。另一病房的患者家属说,患者很希望医生竭尽全力救治病人,这个过程中的风险确实需要提示,律师的介入会令双方更慎重,也会避免日后很多不必要的纠纷。有两位患者表示对医院的律师不会完全相信和依靠,自己会事前找人做相关咨询,或同时聘请自己方的律师到场。还有两位患者担心医生有了律师做“护身符”,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的地位会更弱势。 目前,驻院律师在黑龙江省各大医院已不鲜见。哈医大一院办公室主任王培军说,由最初的应对医患官司转向服务医疗过程,驻院律师在服务医院的同时,也为患者提供了一个更规范、更安全的就医环境,对医疗纠纷的出现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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