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3156医药网 >医药资讯 > 医药营销战略

医患纠纷处置规定为何“变形”_医药资讯

来源:3156时间:2008-05-28分类:医药营销战略 手机访问 扫一扫,发送至微信

导读

医疗纠纷越来越多。为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由江苏省部分专家起草的《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已经提交到相关部门,等待审议批准。 暂行规定突出了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置力度,对在医院里设灵堂、发传单、堵塞交通、限制医务人员自由等极端行为予以严惩。这与规定出台的背景相一致,日趋增多的医患纠纷已对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构成影响。 医患纠纷数量每年以20%到30%的速度递增,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增多,出台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合理处置,确实有必要。笔者相信有不理智的患者及其家属,也有借医疗纠纷闹事的不良分子存在,可这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患者,只是希望在医疗事故发生时,向有关鉴定机构讨个公道,要个说法。 因此,医疗纠纷处置暂行规定应该站在一个公正的第三方角度,调整医患关系,解决纠纷,应该着眼于给广大患者一个权威的说法,而不是针对极端情况制定禁行性条款。 遗憾的是,我没有从新闻中看到针对医疗纠纷医院该尽什么样的义务;而从暂行规定的起草程序来看,患者的利益也并没有得到充分尊重。 一般而言,在患者与医院的纠纷中,患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患者由于缺少专业知识,收集医院过失的证据相对困难,而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钱,这些都加大了患者起诉医院的难度。 医患纠纷亟需权威机构的公正检测,但记者从南京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中心了解到的统计数据显示,超过80%的医疗纠纷最终都是由患者和医院协商解决,真正通过权威机构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少之又少。(7月12日《新晚报》) 报道给出的原因是,很多医院尤其是一些小医院担心影响医院声誉,出于“花钱买平安”的想法,愿意私了。这是站在医院的角度看问题。作为一个消费者,我更相信患者之所以不愿跟医院打官司,是怕得不偿失。与其支付时间、精力等等一大堆成本,不如“私了”。而“私了”越多,越不利于规范秩序的建立。 在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一部公正的处置医患纠纷的规章。我不知道《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暂行规定》是由哪个部门起草的,按照常规,制定专门法案时,该领域的专家意见占了很大的比重,其本身的“利益”倾向,完全可能使天平有所倾斜;而如果规章的起草、出台又将公众排除在外,其公正性就更值得考量了。 由此带来一个问题:像医疗纠纷处置规定之类,涉及消费者与部门之间利益冲突的法律、法规,该由谁来制定,如何制定。 目前,一些法律规章的制定,都是由相关政府部门或行业利益集团起草,比如与铁路相关的法律由铁道部门起草;与电信相关的法律,由电信部门起草;与医疗相关的法律由卫生部门进行起草等等。这就使得一些法律规章在起草之时,就渗透着部门利益和行业利益。 立法的过程,本身就是多方利益博弈的过程,一些集团希望通过立法谋求自身利益无可厚非。问题的关键在于,多方利益诉求应在博弈之中寻求均衡点,而不是由某一方左右立法,漠视其他人的权益。 制定任何法律规章,都是为了建立一种合理公平的秩序。如果医疗纠纷处置规定不是站在公正立场解决冲突,而是将天平向强势者倾斜,其结果很可能事与愿违。(转载自“中金在线”)

医疗纠纷越来越多。为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由江苏省部分专家起草的《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已经提交到相关部门,等待审议批准。 暂行规定突出了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置力度,对在医院里设灵堂、发传单、堵塞交通、限制医务人员自由等极端行为予以严惩。这与规定出台的背景相一致,日趋增多的医患纠纷已对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构成影响。 医患纠纷数量每年以20%到30%的速度递增,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增多,出台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合理处置,确实有必要。笔者相信有不理智的患者及其家属,也有借医疗纠纷闹事的不良分子存在,可这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患者,只是希望在医疗事故发生时,向有关鉴定机构讨个公道,要个说法。 因此,医疗纠纷处置暂行规定应该站在一个公正的第三方角度,调整医患关系,解决纠纷,应该着眼于给广大患者一个权威的说法,而不是针对极端情况制定禁行性条款。 遗憾的是,我没有从新闻中看到针对医疗纠纷医院该尽什么样的义务;而从暂行规定的起草程序来看,患者的利益也并没有得到充分尊重。 一般而言,在患者与医院的纠纷中,患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患者由于缺少专业知识,收集医院过失的证据相对困难,而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钱,这些都加大了患者起诉医院的难度。 医患纠纷亟需权威机构的公正检测,但记者从南京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中心了解到的统计数据显示,超过80%的医疗纠纷最终都是由患者和医院协商解决,真正通过权威机构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少之又少。(7月12日《新晚报》) 报道给出的原因是,很多医院尤其是一些小医院担心影响医院声誉,出于“花钱买平安”的想法,愿意私了。这是站在医院的角度看问题。作为一个消费者,我更相信患者之所以不愿跟医院打官司,是怕得不偿失。与其支付时间、精力等等一大堆成本,不如“私了”。而“私了”越多,越不利于规范秩序的建立。 在这种情况下,尤其需要一部公正的处置医患纠纷的规章。我不知道《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暂行规定》是由哪个部门起草的,按照常规,制定专门法案时,该领域的专家意见占了很大的比重,其本身的“利益”倾向,完全可能使天平有所倾斜;而如果规章的起草、出台又将公众排除在外,其公正性就更值得考量了。 由此带来一个问题:像医疗纠纷处置规定之类,涉及消费者与部门之间利益冲突的法律、法规,该由谁来制定,如何制定。 目前,一些法律规章的制定,都是由相关政府部门或行业利益集团起草,比如与铁路相关的法律由铁道部门起草;与电信相关的法律,由电信部门起草;与医疗相关的法律由卫生部门进行起草等等。这就使得一些法律规章在起草之时,就渗透着部门利益和行业利益。 立法的过程,本身就是多方利益博弈的过程,一些集团希望通过立法谋求自身利益无可厚非。问题的关键在于,多方利益诉求应在博弈之中寻求均衡点,而不是由某一方左右立法,漠视其他人的权益。 制定任何法律规章,都是为了建立一种合理公平的秩序。如果医疗纠纷处置规定不是站在公正立场解决冲突,而是将天平向强势者倾斜,其结果很可能事与愿违。(转载自“中金在线”)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客服。

0

相关新闻

带量采购新方案!鼓励“一票制” 谈判不成功药品纳入重点监控!

作为医改先锋省份,安徽省的“双信封”模式让行业记忆犹新,其精髓也沿用至今。【查看详情】

2020-01-03

大批非药店要布局卖药了

非药店卖药审批大放开:申请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原先审批至少20个工作日,现在现场填完资料即可拿到《药品经营许可证》。【查看详情】

2019-12-26

集采扩围 医保药店六大改变抓牢红利!

【查看详情】

2019-12-05

又一重磅政策出台 利好药店

【查看详情】

2019-12-04

“一票制”压力下的医药经营链条 一场创新探索与商业博弈

【查看详情】

2019-12-04
查看更多
热门招商企业 热门药品招商 热门医疗器械招商 热门保健品招商 热门药妆 更多>>

在线咨询

客服:

全天服务热线:18501193156

客服邮箱:yyzs3156@163.com

联系3156

联系电话:18501193156

客服QQ:2821512219749900393

3156药品代理群:13459128

3156保健品代理群:123705685

3156医疗器械代理群:179054425

3156代理商微信群:18501193156

3156提示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左侧电话;药品代理期间出现纠纷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电话,网站将协助解决,投资有风险,合作需谨慎,谢谢合作!

关注3156

  • 小程序
  • 服务号
  • 订阅号
  • 3156APP

3156-你不可错过的选择

3156医药网是一家专业的医药招商网站,网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中国医药企业提供有效的医药招商服务,努力为医药代理商找到优秀的招商药企。

关于我们 服务 医药QQ群 诚聘英才 隐私声明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渝ICP备2024025420 号-1 beian.miit.gov.cn

Copyright©2004-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时代晟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