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药品违法有重奖 内部举报加倍计算
来源:互联网时间:2017-08-23分类:医药行业新闻 手机访问 扫一扫,发送至微信
在海南举报违法生产药品、违法销售药品等行为将有重奖,且内部人员举报将加倍计算奖励!去年,海南省对药品经营企业内部人员举报10大违法经营行为最高可奖励50万元……
在海南举报违法生产药品、违法销售药品等行为将有重奖,且内部人员举报将加倍计算奖励!去年,海南省对药品经营企业内部人员举报10大违法经营行为最高可奖励50万元,而国家药监总局不仅仅针对经营环节,而涉及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的全链条举报奖励,奖励标准可加倍计算。
8月22日,CFDA与财政部起草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正式公布,该《办法》是在2013年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完成的。
《办法》适用于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社会公众举报属于其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后,予以相应物质奖励的行为。
《办法》将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分为三个奖励等级奖励,其中甚至对内部人员的奖励加倍计算,实际上是鼓励这一举报方式。 对做出重大贡献的举报者,实施不少于30万元的重奖。
按《办法》中奖励标准,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奖励等级:
一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
二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
三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者线索,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三级奖励标准:
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4%—6%(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0元的,给予2000元奖励。
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2%—4%(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
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1%—2%(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元的,给予200元奖励。
2)微奖励
违法行为不涉及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但举报内容属实,可视情形给予200—2000元奖励。
3)鼓励药品各环节内部人员举报,加倍奖励
我们注意到,《办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企业及药品使用环节(含医疗机构、药店、诊所等等)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照上述标准加倍计算奖励金额。
对于这样的规定,我们似曾相识。2016年10月,海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建立药品经营企业内部监督举报制度的通知(琼食药监药通〔2016〕60号)》,对药品经营企业的10大违法行为建立内部举报制度,对举报属实者最高可奖励50万元。但海南省的奖励制度仅仅是药品经营环节,而此次CFDA的《办法》针对的则是药品全供应链条上的举报。
4)举报人特别重大贡献的,重奖!
除了以上常规的奖励方式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
(一)举报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
(二)举报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品种,且已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三)举报故意掺假造假售假,且已造成较大社会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
(四)其他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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