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驻店执业药师不能被替代
来源:药店经理人 整理:夕语时间:2020-08-10分类:医药行业新闻 手机访问 扫一扫,发送至微信
大反转,药监下令,远程审方仅作为驻店执业药师临时不在岗的补充,不能被替代。
驻店执业药师不能被替代
日前,江西省药监局发布通知称,该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工作已一年有余,并取得良好成效。在此基础上,决定全面推行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工作。
通知指出,具备省药监局(赣药监药品经营〔2019〕5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含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可向属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樟树药监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开展远程审方服务。
按照有关规定,江西省零售药店申请执业药师远程审方,需满足以下要求:
1、开展试点的药品经营企业应设有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设施设备。
2、原则上100家门店以内的,远程审方执业药师不少于4人,每增加20家门店,增加1名执业药师。
3、要使用专业化远程审方管理软件,做好远程审方数据留存工作,其中电子处方数据留存期限同纸质处方,远程审方影像资料留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4、远程审方管理软件应为药品监管部门开放数据端口和提供远程监管便利。
与此同时,江西省药监局再次强调,执业药师远程审方仅作为驻店执业药师临时不在岗的补充,不能完全替代驻店执业药师,也不得以此降低药品经营企业开办条件。
此外,江西省零售药店申请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还有三点需要注意:
第一,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采用远程审方的形式进行处方审核;
第二,单体药店建立的远程审方平台服务范围限于本县(市、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
第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建立的远程审方平台原则上为本设区市辖区内本企业设立的连锁门店、其他药品经营企业提供服务;如需为本企业跨地市设立的连锁门店服务的,应先经连锁门店所在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同意后,报企业注册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批准。
无执业药师在岗会限制经营范围
对于执业药师远程药事,剧情反转很大。由于央视的曝光,去年一年国家全面整治“挂证”执业药师,为杜绝“挂证”,缓解零售药店药师配备压力,各地相继出台了远程药事试行规定,由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暂代执业药师在岗。
然而,在去年年底,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一则发文,让整个局面开始反转。该发文谈到,赞成推进远程审方等信息技术以辅助、补充执业药师开展药学服务,但不应替代执业药师在岗执业。
在此之后,多地发文,对执业药师远程药事进行新规范。其中,云南昆明在今年就谈到,在主城区的药店无论如何都需要配备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非临床医疗)以上人员。如果不按照要求配备,则只能卖乙类非处方药了。
(图片内容:昆明市的具体要求)
远程药事可节省企业人力成本
那么,既然零售药店还是需要配备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那么远程药事意义何在呢?
要知道,按照国家要求,营业时,零售药店必须要有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正常情况下,零售药店要满足营业时都有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每家至少需要配备2名执业药师。
如果零售药店采取远程药事的方式,那么每家药店就不用配备那么多执业药师了,一定条件下,远程药事能作为执业药师不能在岗时的有效补充。
从节省企业人力成本的角度来看,在满足国家要求的情况下,通过远程药事,一家药店现在只需配备一名执业药师即可。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客服。
相关新闻
-
3·15后 药店检查来袭
3.15过后,药店开始面临最严检查,涉及10个重点,包括四类药销售、网络售药、过期药销售、非法进货等。【查看详情】
2022-03-16分享
-
中药配方颗粒开始挂网!按销售价70%纳入医保支付
3月14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将加强采购管理,该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查看详情】
2022-03-16分享
-
全国首次!中药饮片集采来了 千亿市场或洗牌
2022-03-09分享
-
集采后 430个大品种受热捧
随着带量采购不断加码乃至“双通道”政策的实施,处方药发展空间被大幅压缩,反观OTC药品,受到各项政策的影响较小,不少畅销OTC品牌更是成为了稀缺资源,受到热捧。【查看详情】
2022-03-09分享
-
202个大品种已满足国采条件(附名单)
近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最新消息,第六批国采(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将于2022年5月底实施。【查看详情】
2022-01-10分享